昨天中午13时许,位于盐边县渔门镇幼儿园外码头处,有一女子跳河轻生,接警后,渔门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。 民警到达现场时,轻生女子已经向河中走去,现场气氛非常紧张,民警边向轻生女子喊话稳定其情绪,为避免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,民警也将随身警用装备取下,时刻准备着下水救援。 此时,轻生女子的男朋友也赶到现场并向女子喊话劝导,女子仍然不听劝阻,其男友情绪激动开始辱骂女子,为避免意外发生,民警随即让其男友不要再刺激女子。 民警继续耐心通过喊话向女子询问情况,女子的抵触情绪很强,不正面回答民警的询问,也不听劝导并向河中走去,水位线已经漫至轻生女子胸口处,情况异常危急。 再不实施救援,轻生女子将出现生命危险,民警立即示意其男友从另一方向下水配合民警实施救援,随后,民警立即跳入河中用手抓住轻生女子衣服,游泳将其拉回岸上。 女子救上岸后,民警先安抚其情绪,通过民警反复耐心询问,得知轻生女子叫熊某,本市西区人,因和男朋友吵架以及家庭矛盾,导致产生轻生念头。 随后,民警通知其家属到派出所一并给其做思想工作,防止其再发生轻生等过激行为。 目前,轻生女子已认识自己的过错,已被家属带回。